政府講法治,社會有規則,百姓才能得福祉,才能實現越來越多的公平正義。
 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,加快建設法治政府。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強調,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、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,建立權責統一、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,加快建設職能科學、權責法定、執法嚴明、公開公正、廉潔高效、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。
  毋庸置疑,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,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,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重點是保障法律法規嚴格實施。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,嚴格執法是關鍵。在這方面,政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,更應帶頭維護法律的尊嚴,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,將依法行政貫穿政府工作的全過程,切實履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。而只有政府帶頭樹立起法治權威,全民法治觀念才能切實得到增強,下轉3版
  上接1版全社會才能真正樹立法治意識。不必諱言,當前,執法領域依然存在著有法不依、執法不嚴、違法不究甚至徇私枉法等問題,必須下大力氣去解決。很顯然,推進依法行政、建設法治政府,是建設法治江蘇的應有之義,也是重中之重。
 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,應突出權力規範和約束這個核心環節。必須看到,目前在法治領域存在的問題,權限不清、權力“越軌”、用權失範也是主要癥結。規範和約束權力,應重點要依法把好“授權、界權、監督”這三個環節,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江蘇的實踐,首先要將政府的權力置於憲法和法律的籠子里,做到權責法定,並且對權力運行進行規範、約束和監督,如此,才能確保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,進而提高服務效率。
  對政府而言,一切權力必須依法授予,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、法無授權不可為,決不允許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,決不允許法外設定權力,杜絕權力越軌和錯位。當前,各級政府應通過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,努力清除法外權力的“衍生品”,做到權自有據、用權合法;加快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,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管理,完善不同層級政府事權法規制度,健全依法決策機制,最大限度消除和防範權力設租尋租空間,用法治給施政行為戴上“緊箍咒”。
  任何不受監督的權力都容易滋生腐敗。加快建設法治政府,還必須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。實踐證明,要形成有效的監督,不僅需要加強自上而下的監督,也需要加強自下而上的監督。因此,我們必須加強包括黨委監督、人大監督、民主監督、司法監督、社會監督、輿論監督等在內的監督制度建設,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、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,深入推進政務公開,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政府信息公開力度,努力做到決策公開、執行公開、管理公開、服務公開、結果公開,確保政府權力始終在陽光下運行,真正讓人民群眾滿意。  (原標題:建設法治政府 樹立法治權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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